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单位简介
欢迎报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为82302。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电科院)成立于1951年,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科研单位,是我国电力行业多学科、综合性科研机构。院本部位于北京市清河小营,在北京、上海、河北、江苏、福建、湖北、西藏等7省市拥有17个院区,拥有4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级实验室、30个省部级或国家电网公司级实验室。建院以来累计获国家级科技奖励113项,其中2次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为我国电力行业科技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中国电科院自1978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是我国首批获准研究生学位授予权的科研单位之一,具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以周孝信、郭剑波、陈维江、汤广福4名院士领衔、20余名国家级人才为骨干的优秀导师队伍。致力于培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兼具电力工程实践和专业技术能力的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毕业生在行业内深受欢迎,超90%毕业生进入电力系统工作。
二、招生类别
中国电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2类,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中国电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0人,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过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中国电科院接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前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接收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KY.COM(http://www.demberlys.com)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对于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见附件,初试成绩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公布。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1门主干课程(见附件),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如有)具体要求和程序由中国电科院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前通过中国电科院官方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录取。
中国电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国电科院研究生院。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中国电科院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
中国电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制3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中国电科院学费及住宿费免交、奖助体系健全,提供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贴、助研津贴等各类奖助学金,资助研究生国际交流。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中国电科院研究生院设在北京,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地点主要为北京清河院区或未来城院区,个别研究生论文工作地点为南京院区或武汉院区。
中国电科院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一般在北京清河院区安排住宿,二、三年级一般在北京未来城院区(武汉院区、南京院区)安排住宿。如遇变化则适时调整。
十一、毕业就业
中国电科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应达到相关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中国电科院硕士毕业生为非定向就业,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十三、其他事宜
1.考生与其所在单位产生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中国电科院不承担责任。
2.无论录取与否,考生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国电科院不举办任何性质的KY.COM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
4.考生应最晚在入学前取得相应学历,并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中国电科院请假。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812505、010-82814914
E-mail:dkyzsb01@126.com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单位代码:8230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192)
网站网址:www.epri.sgcc.com.cn。中国电科院2026硕士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该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