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单位简介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城安所,代码87102)成立于1955年底,2021年经北京市编办批准正式将“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更名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北京市市属公益型研究所,是我国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的从事安全、环境与职业卫生领域研究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并设有博士后流动分站。现拥有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学位授权学科涉及理学、工学2大门类。

城安所集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及教育为一体,拥有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生态环境部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工贸行业安全风险防控联合创新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2024年获批建设中)3个国家级中心,城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源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职业安全健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环境噪声与振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北科院重点实验室及风险管理与可持续性国际联合实验室,1支北京市级危化品事故应急技术保障队;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拥有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三体系认证证书,是大陆首家美国工业卫生协会认证的工业卫生实验室,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北京市应急局事故认定、有限空间特种作业培训和考试等资质。

城安所拥有良好的科研、学习环境,科研、办公用房15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千余台(套);近五年获各级各类奖励40项,其中省部级奖励5项,承担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44项,新增授权发明专利80项,已颁布标准63项。

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55%,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占比84.5%,拥有硕士导师41名。同时设有博士后工作分站,保证了学术体系的完善。

二、招生类别及学制

城安所招生类别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脱产学习,类型包括学术硕士研究生及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城安所2026年拟计划招生17人。其中,学术硕士点专业包括安全科学与工程(工学,0837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理学,100400),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083000);专业硕士点专业为资源与环境(085700)。

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接收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状况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等情况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如下表所示:

专业

专业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拟招生人数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硕)

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29安全系统工程

专业课考试范围见城安所官网考试大纲;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5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硕)

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53卫生综合(300分)

 

专业课考试范围见城安所官网考试大纲;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硕)

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47环境工程学

专业课考试范围见城安所官网考试大纲;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4


资源与环境(专硕)

环境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47环境工程学

专业课考试范围见城安所官网考试大纲;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2

安全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29安全系统工程

专业课考试范围见城安所官网考试大纲;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3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城安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城安所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且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KY.COM”(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须严格按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城安所官网(网址:https://www.***/pc/zh/index.shtml)队伍建设栏目研究生培养中公布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教育介绍及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要求进行报考。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要求报名。京内统考考生报考城安所的报考点在北京理工大学。

(7)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随时修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8)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9)城安所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和统考生一起进行网上确认。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51220日至21日。其中,12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21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城安所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城安所进入复试分数原则上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准。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将在复试前公布。

3.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简历、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4.复试前城安所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5.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不加试。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城安所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二)体检

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调剂与录取

1.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城安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未被城安所拟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城安所以外的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调剂专业代码以研招网为准。城安所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3.城安所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被城安所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研究生管理部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报到前,拟录取考生应将人事档案转入城安所进行核验。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同时说明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城安所不收取学费、食宿费,在读研究生享受生活补助。

九、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城安所委托中国科学院大学完成被录取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任务,且学习阶段在该校住宿。回所培养阶段由城安所提供住宿。

十、毕业就业

城安所研究生均为非定向就业,毕业符合相关专业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十一、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城安所研究生管理部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他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城安所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城安所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城安所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KY.COM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其他事宜

1.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以城安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研招网及城安所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邮编:100054

电话:010-63524190

联系人:何老师、邢老师

电子邮箱:yjsgz@***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城安所硕士学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