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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学金

奖贷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详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在校生学业奖学金两类。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新生来源等综合评定;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

一等学业奖学金:9000元/年(约占本学科人数的10%)

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年(约占本学科人数的25%)

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约占本学科人数的40%)

学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在一年级可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适用对象为全国研究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我校)培养的在校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4.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实践创新、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校长奖学金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本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品德高尚、成绩优异、学术和实践成果突出、积极服务社会的拔尖创新人才。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15000元。

6.研究生“ 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 岗位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 三助”岗位,并提供“ 三助”津贴,硕士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为600元/月。